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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代理合同(通用3篇)

小编:huangbin日期:2024-06-01 19:30:57浏览:61分类:合同范本

注册商标申请代理合同(通用3篇)

注册商标申请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专利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申请商标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11张,如保护色彩还需交11张彩色图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章。

  二、 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要的费用:

  检索费:260元

  注册费:2200元 大写: 仟 佰元整人民币。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要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申请程序启动。

  三、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被驳回等有关事宜,因存在时效性问题,故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或电话等通知后在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内给到乙方处办理有关事宜,预期不来办理,至使申请失效,乙对不负任何责任。

  四、 若因乙方失误造成的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支付给乙方的代费

  (不包括官费)。本协议自签定正合同之起生效。

  五、信息资料

  甲方 (签字)机构代码/身份证:

  乙方(签字)

  地址:

  银行账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电话:

  邮编:传真:电子邮箱:

注册商标申请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深圳市*颖专利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申请商标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11张,如保护色彩还需交11张彩色图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章。

  二、 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要的费用:

  检索费:260元

  注册费:2200元 大写: 仟 佰元整人民币。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要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申请程序启动。

  三、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被驳回等有关事宜,因存在时效性问题,故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或电话等通知后在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内给到乙方处办理有关事宜,预期不来办理,至使申请失效,乙对不负任何责任。

  四、 若因乙方失误造成的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支付给乙方的代费

  (不包括官费)。本协议自签定正合同之起生效。

  五、信息资料

  甲方 (签字)机构代码/身份证:

  乙方(签字)

  深圳市*颖专利事务所

  地址:福田区八卦四路先科机电大厦534-536室

  银行账户:深圳市*颖专利事务所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

  电话:86-

  邮编:518029 传真:86- 电子邮箱:

注册商标申请代理合同 篇3

  1.格式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你局核准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因原注册人______

  已将其转让给________,

  现双方会同申请转让注册。

  转让人: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

  受让人: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

  附送:

  ┌──────────────────┬───────────────┐

  │

  │  转让申请费

  元,  │

  │

  原注册证一份,

  │  转让注册费

  元,  │

  │

  其他____。

  │  迟 延 费

  元。  │

  │

  │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

  │

  │

  │

  标注册费用收讫专用章

  │

  └──────────────────┴───────────────┘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

  (章戳)

  年

  月

  日

  2.说明

  注册商标的转让,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按一定的条件,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转让注册商标 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1份连同原《商标注 册证》,并由受让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转商标局。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