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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协议书

小编:huangzhu日期:2024-11-30 09:08:06浏览:45分类:公务范文

工程安全协议书(精选6篇)

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1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订日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安全生产方面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 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3、甲方对乙方进场的人员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检查乙方班组级安全教育情况。

  4、甲方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定期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6、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临时用电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乙方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8、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9、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安全生产方面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 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并检查施工人员落实情况。乙方应进行了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应落实甲方对生活区域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规定及要求。对生活区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6、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7、乙方人员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0、乙方必须依据相关法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整改合格后方可作业。

  11、乙方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本队人员作业过程中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机电拉闸断电箱门上锁,用火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等情况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5、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6、乙方自带或租赁的大型防护设施、材料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向甲方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乙方负责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定期定量供应,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参加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0、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21、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三、消防工作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

  2、甲方应建立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的要求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现场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管理方面甲乙双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2、乙方应对其人员加强教育,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喝酒作业、寻衅闹事。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生活区管理制度、工地食堂管理制度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及传染病。

  五、安全管理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公司工程部备案一份。

  六、有效期

  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盖章): 乙方(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力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凯龙楚兴公司生产区建筑、设施和6.25万吨/年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防腐工程。

  二、施工地址: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三、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指派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内作业时由甲方负责签发作业票证,甲方对作业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票证许可手续。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力、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9、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等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 2 - 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建隔离墙或隔离网与甲方生产区隔离开,并设置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或电传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六、施工安全保证金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款中的2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和设备损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人员无证上岗的,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20xx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8月10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十二、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8月10日

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3

  总包单位(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 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 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目标,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定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承 包 范 围:

  4、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详见分包合同具体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按分包合同约定合同工期 止。

  三、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0次。

  2)死亡、重伤事故0次。

  3)轻伤月负伤频率≤1.5‰。

  4)集体中毒事故0次。

  2、安全达标:

  1)省、市等第三方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50%。

  2)公司安全大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50%。

  3)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率100%。

  3、文明施工达标:

  1)消防器材配备率100%。

  2)火灾事故0次。

  3)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4)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治安、劳务达标:

  1)因劳资纠纷上访事件0次。

  2)刑事案件发生0次。

  3)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100%

  以上14项目标如乙方未能确保,视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的大小,每项按承包工程款的0.5%~1%进行处罚(每次处罚不低于20xx元)。

  四、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 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在现场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本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上报甲方。

  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并报送甲方。

  4、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上报甲方项目安全员备份。

  5、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章甲方有权按照项目部安全奖罚办法对分包商处以相应的罚款。

  以上条款,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罚款通知单,乙方应将被罚金额二天内上交到甲方项目安全组,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措施,待整改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送电。

  19、其他:

  未尽事宜,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20、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签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签订

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4

  发包方: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新阳路292号面粉厂旧改项目立筒库爆破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有关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新阳路292号面粉厂旧改项目立筒库爆破拆除工程

  二、 工程地点:新阳路292号面粉厂

  三、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按甲方安排的爆破范围及拆除顺序。

  2、爆破拆除内容包括:布孔装药、起爆网路敷设、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进行砼块大于50厘米以及钢筋砼未炸脱落部分的破碎。

  3、办理全部爆破工程审批手续。

  4、做好安全防护栏的搭设,并满足验收要求。

  四、工程量:按实际方量。

  五、结算方式:按实际方量,以单方人民币1120xx0元包干,结算时扣除税金后支付给乙方。

  六、施工工期:30天

  七、施工要求:确保安全快速施工,爆破后钢筋与混凝土块基本分离,满足甲方、监理及业主的要求。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爆破报批手续和协调施工现场内的施工单位业主的关系;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房两间,作为乙方施工材料、施工人员休息和爆破时汇集点;

  3、负责提供施工有关的图纸;

  4、负责承担乙方爆破前按方案、规定等进行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规程的必须整改完善;

  5、协助乙方在爆破施工时对警戒范围内人员(包括现场的甲方施工人员和生活区人员)的撤离工作;

  6、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以“安全第一”实施整个爆破拆除工作,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及国家、省、市有关爆破工程安全的标准和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规程的必须整改完善,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起爆;

  2、负责编写爆破设计方案和办理爆破有关报批手续,负责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爆破安全评估费用);

  3、在甲方气割钢筋时,乙方派安全员全程监护;

  4、负责火工品材料的购买、仓储、运输至工地、回收回库及火工品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及相应的安全责任;

  5、在实施爆破时,如有爆破飞石震动引起警戒范围外的人员、房屋、车辆砸伤、损害、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含经济),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承担起爆破安全警戒的所有工作,特别是爆破前的警戒线的拉设和爆破现场周边的人员疏散,如因乙方安全作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含经济)由乙方自行承担;

  7、满足业主、监理、甲方要求,因爆破、防护等原因,业主、监理及主管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并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承包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工程,甲乙双方就安全生产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甲方:指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及其合法承继人;

  1.2 乙方:指本合同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承继人。

  1.3 工程: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工程;

  1.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煤烟囱拆除工程;

  2.2工程地点:甲方厂区内;

  2.3工程范围和内容:

  序号分项工程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

  1烟囱拆除工程烟囱高度50m,底部直径4.38m,顶口直径1.7米,砖砌结构;包含脚手架搭建、人工拆除筒体、建筑垃圾外运及施工期间安全防护等工作座1

  2.4施工安全风险:

  2.4.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配置;

  2.4.2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建及安全防护风险;

  2.4.3安装施工现场的区域隔离、安全警示。

  2.5风险防范措施:

  2.5.1乙方必须为参与甲方工程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手套、绝缘鞋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2.5.2乙方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在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电器检测仪器、仪表,且必须配置专业电工,电工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

  2.5.3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向甲方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时,乙方必须有人监火并坚守岗位,动火许可证必须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批确认后方可动火。氧气瓶、乙炔气瓶、液化气瓶以及电焊机等焊接、切割工具、设备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施工人员从事焊接、切割等特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5.4拆除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拆除作业规程标准,乙方自行加装支撑防护,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设备;

  2.5.5乙方必须利用隔离绳、隔离网、施工现场区域与甲方生产区域严格区分隔离,保证足够的安全间距,并在各个出入口显眼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语。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监护,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合同期限:

  3.1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自最后一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2本合同自本合同约定事项处理完毕之日终止。

  4、甲方的权利义务:

  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和会议精神;

  4.2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3 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4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乙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4.5监督检查乙方安全设施、防救护器具、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的有效投入;

  4.6督促乙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危险源监控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 安全隐患;

  4.7查处施工现场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的违约金和经济处罚有权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扣除。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权进行调查、统计、上报。

  5、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应明确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同时明确现场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5.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3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5.4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监控,乙方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5.5乙方应确保安全设施、防救护器具、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应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5.6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登高等作业的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7乙方委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8 乙方必须严格规范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厂纪厂规。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非施工地点,在甲方场地严禁私自乱接、拆电线和水管;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规定着装、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在施工场地喝酒、吸烟、服用麻醉药品,或寻衅闹事;对损坏甲方财物者照价赔偿,严禁发生盗窃、夹带财物等行为。如违反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9乙方的施工用材料、工具等物资在进入甲方场地后,由乙方负责自行保管;

  5.10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1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5.12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乙方应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5.13乙方应按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5.14乙方应与甲方划定施工现场区域,并由乙方负责与其它区之间采取隔离措施,在进出口设置“非施工人员禁入”的标识,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遵守国家《建筑(安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5.1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5.16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5.17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且及时报送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和工程主管部门,同时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5.18乙方承揽现场设备拆除和安装作业,如发生一系列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经济费用和损失;

  5.19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上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的违约金和经济处罚可以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如果乙方没有违章违纪,没有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及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全部退回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

  6.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和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和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及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收取50-500元/次的违约金或经济处罚,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3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承诺除按甲方要求整改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6.3.1第一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100-200元的违约金;

  6.3.2第二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200-500元的违约金;

  6.3.3第三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5因乙方安全事故、安全整改而造成的停工整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工期延误而造成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

  7.1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7.2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法院,无论哪一方起诉,均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8、其它约定:

  8.1甲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方为甲方有效,但甲方代表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签字对甲方有效;

  8.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6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着公平、互利和诚信、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共同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及管理工作,正确处理责任经济关系,分清职责,圆满地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一致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双方严格履行。

  一、 工程名称: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程

  二、 工程地点:

  哈平路217号

  三、 分包工程项目及名称:

  安全技术要求:教育工人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内要遵守校区内的各项的规章制度。不准在校区内乱窜扰乱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治安问题由乙方负责。在校区内不准酒后作业。操作前应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进行施工。

  按定额结算,转账支付,按形象进度结算拨款(人工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对现场的施工组织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2、 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3、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总包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 总包单位负责人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控,对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 分包方队伍进场后要经过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训。

  6、 分包方使用总包方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办理交接验收记录,有义务保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 总包方应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材料、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8、 分包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人员对生产安全进行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合同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对工程发生的安全责任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发生意见不一致时,可协商解决。

  10、 分包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内容规定。

  11、 分包单位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工完场清。

  12、 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现场配合人员,确保机械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合工作,费用乙方负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等设备工具和操作人员,由乙方验收后管理使用。

  13、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4、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①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②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③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④如果发生伤亡事故,由分包方负责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①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②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③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④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⑤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⑥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⑦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 工材料及机具供应

  1、 甲方供应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证,乙方应按实际需要领取,超出部分乙方负担。

  2、 乙方直接采购用于安全生产的材料应有合格证,必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3、 甲方供给的起重设备、搅拌机、钢筋切断机、砂浆机、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须有合格证,安全装置齐全,经检验后方可使用。

  4、 乙方自备的其它工具应完好合格。

  5、 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后即还,如果损坏或丢失,乙方赔偿损失费用。

  六、 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哈市政府、哈航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七、 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负责事宜:

  1、 在未进入施工现场前,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绍信,乡政府以上介绍信,营业执照,施工资格证书,办理跨地区通知书及临时许可证,提出施工人员名册。

  2、 乙方组织的劳动力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适应施工生产的需要,且身体健康、技术较好、无劣迹。

  3、 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操作规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措施,爱护国家财产,服从管理,完成任务。

  4、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准任意增减调动,确因工程量增减或变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调动。乙方在施工中增减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及时填写增补人员名单。

  八、 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哈尔滨市平房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按施工建筑面积及总包单位确定的目标为准。

  十、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