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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督查通报

小编:libinghua日期:2024-08-05 19:44:00浏览:21分类:公务范文

城乡环境督查通报(通用3篇)

城乡环境督查通报 篇1

  各村(社区):

  近日,红桥镇城乡环境专项整治督查考评组对全镇15个村和集镇区域内城乡环境专项整治“五项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社区

  1、正主街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较普遍、有的摊点摆了出了标线、个别摊点占到经营、社区主街道墙上和电杆上都不同程度存在广告“牛皮癣”;

  2、楚顺街至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小河沟上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有多处垃圾堆未清理;

  3、一社区炮台至红桥宾馆街道垃圾乱堆乱放,街道不清洁;

  4、一社区食品站附近垃圾池外的垃圾未及时清运。

  (二)二社区

  1、主街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较普遍、有的摊点摆了出了标线、个别摊点占到经营、主街道墙上和电杆上存在广告“牛皮癣”;

  2、小河沟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多处垃圾堆未清运;

  3、二社区下坨桥垃圾池外有垃圾堆放未清运。

  (三)五阁村

  1、公路主干线两旁可视范围内的部分农户存在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乱放的问题。

  2、红五公路干线两旁农户“五乱”现象较严重。

  (四)龙君村

  1、公路干线两旁部分农户晒坝不整洁、杂物乱堆乱放;

  2、红五公路沿线“五乱”现象较严重。

  (五)均田村

  1、公路主干线两旁可视范围内存在部分农户的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乱放的问题;

  2、红五公路干线两旁农户“五乱”现象较严重。

  (六)对角村

  1、公路主干线两旁农户的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乱放;

  2、红五公路干线两旁农户“五乱”现象较严重。

  (七)灰窑村

  1、公路干线两旁农户“五乱”现象较严重;

  2、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乱放。

  (八)红色村

  1、红色村垃圾池的垃圾未及时清运;

  2、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存在杂物乱堆放的问题。

  (九)联盟村

  1、下坨红桥河北岸河边白色垃圾较严重。

  2、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存在杂物乱堆放的问题。

  (十)德禾村

  公路沿线有小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存在杂物乱堆放的问题。

  (十一)义和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二)两江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三)水河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四)石岗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五)石滩村

  公路沿线有小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六)解村村

  公路沿线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十七)公益村

  公路干线两旁有部分农户晒坝不清洁、杂物乱堆放。

  请各村和社区两委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五项治理”的要求认真加强整改。镇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严格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村和社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奖惩逗硬。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被上级督查组检查曝光的,将对村和社区主要领导进行工作问责。

  附件:《中共江安县委江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11月份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交叉检查情况的通报》

  红桥镇人民政府

  年12月2日

城乡环境督查通报 篇2

  近期,市城管委办公室、市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城市管理以及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区按照城市管理和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督查中也发现一些情况和问题,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开发区:萍洪高速上柳源出口段沿线垃圾未及时清理,存在多处卫生死角;320国道方维股份旁垃圾成堆;苏州街存在不锈钢占道作业情况;体育中心路段临时摊点占道经营;金陵路多处存在夜宵活动雨棚占道情况;登岸西路金建街修车门市存在占道作业情况;滨河东路洗车行存在占道作业情况;雍华庭前垃圾箱未及时清理;横板碧桂园天銮湾工地进出口管理不达标;万新管理处有多处垃圾乱倒点,保洁不到位;周江管理处庞泰公司门口脏乱差;凯宥鞋业厂附近有垃圾乱倒点;高丰管理处新城土菜馆门口有成堆垃圾堆积在车行道上,未及时清运。

  安源区:萍安大道卫生局路段存在垃圾死角;319国道安源新村段多处垃圾满溢,未及时清除;元亨坊存在出店经营情况;萍高路高专老校门路段临街面保洁不到位,垃圾点垃圾未及时清理;流万桥头垃圾点未及时清理,垃圾未入池;安源镇石板村到处有零散和成堆陈年垃圾,河道内存在乱倒垃圾点和未清理陈年垃圾;十里村马路边有一垃圾乱倒点;青山镇大城国道两边有成堆乱倒垃圾;萍麻路边实验学校门口垃圾成堆。

  湘东区:萍水河河道内存在乱倒垃圾点;滨河路户外广告牌设置不规范;湘东老街部分路段保洁和垃圾清运不到位;部分街道灰尘清洗清扫不到位。荷尧镇火烧桥附近河道内有垃圾乱倒点和未清理陈年垃圾。

  芦溪县:县政府前人民路存在多条跨街横幅;县人民医院前绿篱中存在垃圾。心连心超市附近河道内有乱倒垃圾;袁河东大道等处工地进出口管理不达标;乡村河道和水沟内还有陈年垃圾未清理。

  上栗县:兴盛大道存在广告牌破损、悬挂广告彩旗、占道经营、违章停车情况,部分路段砖头、沙子等建筑材料堆放在车行道;萍栗路与兴盛大道交界处垃圾成堆,河道内有多处乱倒垃圾点;汽车站路段存在建筑材料占道堆放和牛皮癣小广告;浏万路存在未规范停车情况。上栗县金山村有零散和成堆陈年垃圾。

  莲花县:一支枪广场绿篱中存在垃圾;永安北路绿化带缺损严重,存在垃圾死角;部分下水道口有残留饮食垃圾;环宇电脑培训学校前路段保洁不到位;乐意玩具店存在乱挂乱吊;广华超市前非机动车辆未规范停放;阳光数码店前存在占道经营摊点;金城大道存在占道经营情况,韩泰轮胎门市前人行道破损。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景区道路两边的工地施工管理不到位,马路上泥土污染严重;景区和麻田大江边村等处存在房前屋后保洁不到位;河道水沟中有陈年垃圾未清理。

  二、工作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区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部分县区、乡镇、自然村保洁仍不到位,还存在卫生死角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城乡生活垃圾整治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地各部门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千方百计让这一民生工程取得真正效果。建议:

  1.各乡镇(村、街)组织村负责同志到莲花县实地考察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学习和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2.各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基层单位要把垃圾处理方案宣传落实到每家每户,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周边环境大整治当中来,将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划片落实到户。城镇则结合“门前四包”,将屋后也划入责任区,共同建设宜居家园。

  3.经查,乡镇临街临路一带卫生环境普遍较好,但在村民屋后等隐蔽处仍然有乱倒垃圾点和常年未清理垃圾死角,甚至还有直接向河道内乱倒垃圾现象,各县区、各村镇应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开展房前屋后和小溪小河环境治理工作,杜绝新增乱倒垃圾点的情况出现。

  4.城镇建筑装修垃圾乱倒现象基本上得到治理,但这些垃圾被偷运乱倒在乡间和城乡结合部,建议县区城管部门在郊区建设余土残渣收纳场,免费就地消化建筑装修垃圾,并加强对建筑装修垃圾违规运输的监管,不至影响农村卫生环境。

  5.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模式还未全面落实到位,下一步要实现全市各乡村每户门前配齐一个垃圾桶,每户先进行简单的垃圾分类,有机垃圾、余土残渣等农户能处理的自行处置,不能处理的其他垃圾全部要入垃圾桶,垃圾桶装满后再倒入垃圾池或吊臂式垃圾箱,然后由专车定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禁止将有害垃圾倒至屋前屋后、田间地头,特别是不能倒入小溪或河道内。

  6.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并且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尽快建设完善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

  7.建议市中心城区尽快将环卫工作市场化。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对通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并对所涉及存在的问题,要强化工作措施,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再次出现,对其他未涉检的乡镇要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类似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

  年1月19日

城乡环境督查通报 篇3

  各县(区)委组织部,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委组织部于20xx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长谭红杰多次强调,“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强化促进措施,建立问责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目标管理部门把党建工作定期督查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促使党建工作成为“书记第一工程”。

  20xx年第一季度,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市5个县(区)、巴中经开区的21个乡镇、41个村(社区),对20xx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按照点面结合、分级进行、梳理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面上情况;采取现场查勘、入户走访、征集民意等方式,重点督查点上情况。

  此次专项督查共涉及3个大类13个小类,内容既包括中央、省委、市委印发的一系列有关重要文件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又重点督查了已转入常态化开展的“走基层”“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发现、总结了通江县火炬镇党委“六全”模式抓党建、平昌县云台镇党委“三抓三提升”夯实基础等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二、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全市5个县(区)党委和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均于2月底前,召开了县(区)委会或党工委会议,组织198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恩阳区委采取“分散述评、集中述评、书面述评”“三结合”方式,组织25个乡镇(街道)、55个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通江县委积极探索推行“核看述改”模式,通过现场核、流动看、集中述、承诺改,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赛党建,推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落实。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在深化落实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贯彻《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县(区)党委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拟定或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通江县委、南江县委分类确定了乡镇公务员岗位临时补贴补助标准,通江县拟把在乡镇机关的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纳入补贴范畴,平昌县按照3万元/乡镇·年的标准补贴乡镇办好职工食堂。督查发现,部分县(区)仍未及时调增乡镇公业务费标准,巴州区按1.2万元/人·年、平昌县按1万元/人·年的标准执行;各地违规借用乡镇干部问题仍然突出,督查走访的巴州区花溪乡、曾口镇、三江镇等地均有多名乡镇干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被区级部门长期借用。

  (三)20xx年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均能按市委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具体情况见附表)。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自加压力,将新建活动场所三年任务努力提前到一年完成;南江县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及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资源;通江县将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用房与住宅小区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平昌县按照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新建场所要求,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目前已全面完成地基浇筑。督查发现,除南江县外,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普遍较重,特别是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无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分别达109个、79个、36个,面积在90㎡以下的行政村185个、350个、58个;各地普遍存在上报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与督查情况不一致,存在瞒报、谎报、多报、误报、漏报等现象;平昌县、通江县的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严重。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基本上都能按要求兑现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结合实际探索解决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南江县分别按照60元/届·月和40元/届·月的标准,按任职届数依次递增,分类解决“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会计)离职补助。通江县拟按30元/届·月·人、平昌县拟按20元/届·月·人的标准,调增补助标准。部分县(区)仍按2.5万元/年·村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没有及时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到3万元/年。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单独预算给组织部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以外,县(区)均未将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的工作报酬未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多数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仍未按要求由集体购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级党组织均能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开展整顿工作,20xx年确定的25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任务基本完成。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外,其余4个县(区)均未按要求倒排确定除村(社区)党组织以外的其他领域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或者整顿工作流于形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个别村级党组织整顿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造成后进的根本原因依然存在。如:恩阳区上八庙镇玉皇观村信访问题未及时化解、三汇镇长滩河村负债较重无力偿还;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帮助解决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方案未及时制定,轮训工作行动迟缓;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走形式,督查走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多数不清楚省委、市委明确要求的具体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汇总考核”的方式,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在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改进完善的不足,总结交流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二)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针对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委组织部将对照党建工作“三个责任”、对标“三个清单”,分县(区)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各县(区)委组织部、经开区党工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情况反馈内容和通报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在第二季度专项督查中开展“回头看”。

  (三)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区)委组织部、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整改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建立党建工作倒逼问责机制。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年4月15日